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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标注册查询是百分百准确的吗?

作者:江苏昌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22 08:20:56

很多申请人南京商标注册之前也了解到了商标查询的重要性。很多朋友也还是有一些疑问,为什么查询结果显示可以注册申请,但提交后依然被驳回了呢?这是为什么呢?今天南京商标注册公司就为大家介绍下商标查询是百分百准确的吗?首先说这并不能说明商标查询不准确,商标查询有6个月的盲查期,就是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过后,这段时间是查询不到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商标设计一定要保持原创,这样的话驳回率会有效降低。

其次,要选择专业、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查询,正规的机构有专业人士为您准确分析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会比较权威,这样后期驳回也是可以有效的避免。一般来说正规的代理公司都是由专人负责商标查询的。商标查询顾问是有丰富经验的行业分析,综合知识,跨行业一系列的方式进行查询。一定程度的保障注册结果。申请注册要准备多个,委托代理机构查询中需要有一个选择的余地。代理公司也会给予一些中肯的建议,如一些尊重性的修改,为了您更好的更快的申请,从而提高注册成功率。商标查询是百分百准确的吗?提醒:商标查询不是百分百注册成功的承诺,是商标注册申请成功最关键的第一步。商标查询也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对于商标查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所有申请人务必要重视走好这商标注册的第一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既然领先他人那就赶快查询一下你要注册的商标吧!

总说公司“注册易,注销难”,那么公司注销到底难在哪里?是流程太复杂还是费用太高昂?其实两者都有,小编今天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注销主要包括工商注销和税务注销两部分,而税务注销不仅需要确保过往税务申报完成,如果有罚款还要清缴完毕才能进入注销流程。如果补税和清缴因此而产生的罚款,少则过百上千,多的要补上万十几万元。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公司注销的流程:

1、注销登报公告根据工商局要求在指定报纸发出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公示45个自然日。公告期满后持公司以下资料前往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和分公司的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办理注销登记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公告等。

2、税务注销需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申请书;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股东会决议;书面申请;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未缴销的发票;发票领购本等;清算报告;增殖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和进项抵扣凭证、有关合同及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要注意的是在未办结税务注销之前,公司都是正常经营状态,仍然需按时申报纳税。

3、工商注销提供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公司清算报告;注销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指定委托书原件;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公章。申请通过后可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4、银行注销还需要办理银行注销,到相应银行按要求提交资料即可完成。

5、注销印章携带公章、刻章登记卡以及法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即可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公司注销费用流程解析:1、登报费用在不同的报纸上公告的费用会有一些差别,但大体上不会超过几百块。2、银行注销费用不同银行的价格不同,有些要收手续费,有的不需要手续费,具体费用也不会很多,一般不会超过几百块。3、补报税有些公司长期不经营的同时也就一直没有报税,导致公司有税务欠款,严重的可能被列入税务异常。解除税务异常的花费可大可小,最主要的是要缴纳拖欠的税款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款。

如果公司税务异常已旷日持久,处理起来越麻烦,费用就相应越高。总而言之,公司注销的时候,最复杂和最可能产生费用的就是税务部分,如果公司不打算经营,最好选择趁早注销,否则一旦搁置产生了异常,反而会对法人的信用造成损害。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报税呢?申报纳税可以延期吗?当然是可以的,延期申报纳税是有法可依的。下面工商注册代理为您介绍下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报税: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1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确定的期限,缴纳湖综合解缴税款。也就是说,没有特殊的情况,纳税人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纳税申报,不然后果严重。但是纳税人如果有特殊的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经过批准之后,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缴纳。

2、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1条的规定,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属于征管法中的特殊困难:(1)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给纳税人带来巨大损失,正常的经营活动收到较大的影响。(2)当期的货币资金在给员工缴纳公司和社保费用之后,无法满足缴纳税款的金额。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的第31第2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伸申报纳税的申请。

3、国税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有关通知也有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1条中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过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工商注册小编提醒你在这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当期计提数。

对于实际混淆的定位需要关注消费者对商标的心理认知状态,亦即从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市场中实际发生的混淆是否预示着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存在。对于实际混淆在混淆侵权判定中究竟起到何种作用,不能依靠直觉进行想当然的判断,而必须结合实际案件,对实际混淆证据予以客观对待。

对于实际混淆的定位需要关注消费者对商标的心理认知状态,亦即从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市场中实际发生的混淆是否预示着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存在。 消费者是理解商标法的关键。商标法中的重要范畴如显著性、混淆、淡化等,都与消费者对商标的心理认知有关。从商标的生成和商标的显著性来看,只有消费者将某一符号视为标示特定商品来源的标志时,商标才开始存在,这一符号才开始具有真正的显著性;从商标注册的混淆来看,只有消费者对两个相似的商标标示的商品的来源发生误认时,商标的混淆才发生。

原告如果在诉讼中提出了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姑且不论该实际混淆证据的数量和消费者混淆的程度,只要法院核实了原告实际混淆证据的真实性,亦即消费者的实际混淆证据具备了证据的基本要求,这实际上就表明,市场中确实有消费者因为被告的行为而发生了认知上的错误,则消费者混淆可能性就有可能是存在的。正是基于这一点,很多法院在诉讼中才对实际混淆证据青睐有加,甚至有法院会认为就算是少量的个别的实际混淆的证据也足以说明消费者极有可能发生混淆。

可见,实际混淆证据在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费者认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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