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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南京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作者:江苏昌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9 08:14:59

南京商标注册是获取商标的重要途径,企业在注册商标之前,需要加强对商标的认识,其次还要明确商标注册流程。由于商标注册是复杂的过程,因此还要注意一些事项,以免经历商标撤三。当然,商标撤三并不代表你的商标注册就没有了,可以进行商标撤三答辩保住你的商标。代办商标注册多年,商标注册代理经验丰富,如果您没有商标撤三答辩经验,小编建议您找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商标撤三,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料。因此,很多用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都会委托代理公司来进行办理。那么办理相关的代理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带您了解如何选择商标撤三答辩的代理公司。如何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一)公司的资历  商标办理周期很长,新申请需要至少1年半才会发证,变更、转让、合同备案、续展也需要近1年时间。资历高的代理组织已经成熟,不会新成立的机构那样因短期的经营问题而倒闭,这样才能让您对所办商标放心,避免陷入商标撤三还未完成,公司就已倒闭的尴尬情形。 

(二)人员的专业度  中国有实力的代理人员都持有商标局颁发的商标代理人员资格证,那你可以通过向其提出您的疑问,看其办事态度及办事能力,注重其解答问题的专业性。 

(三)代理案件数量  2003年国家放开商标代理市场以来,全国新成立了大大小小近千家商标代理组织,一家企业成功代理知识产权案件,在某种程度上直观地呈现了其实力。 

(四)公司信誉度  规模大、有信誉度的代理组织代理商标转让会事实求是,事先会如实告诉您办理商标的周期和各项费用;一些缺乏信誉的代理组织往往会吹嘘自己几个月就会为您办好商标,这种情况只是预示欺骗行为的开始; 

(五)硬性条件  查看其是否在国家工商局备案。

商标注册的成功概率是否能百分百通过呢?商标注册在我们接触过的客户中,经常有别的代理机构保证百分百成功,结果到最后客户的商标被驳回了。无奈之下只能重新找新的商标代理公司,重新安排新的商标申请。那么商标注册真的能保证百分百注册成功吗?当然不能了。商标注册之前正规的商标代理公司都会帮客户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分析,以此来判断这个商标是否可以去商标局申请注册。但是,这只是最大限度的来排除商标注册的风险而已,即使到商标局直接办理,商标局也不能保证你的商标就能拿证。

商标之所以不能保证百分百拿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商标局网站有大概6个月左右的查询盲区,这6个月的申请信息,商标局来不及录入数据库的,因此检索商标的时候这6个月的查询盲区是必不可少的,没法规避的。其次,《商标审核标准》并不太完善,很多商标近似的情况《商标审核标准》里面没有制定的那么完善,因此会产生类似的商标申请,既有通过的案例,也有驳回的案例。遇到这样的商标,是通过还是驳回就完全看审核员的主观判断了。再者,只要是人为审核的,审核员的审核水平,主观标准都会有所不同,遇到不同的审核员,商标会有不同的审核结果出来,这个也不是商标检索者所能掌控的。总之,如果有商标代理人像你保证商标注册百分百的通过,那么你就要小心了,除非把这些承诺写到合同里去,否则,商标将来驳回了太正常了。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特别是驰名商标,更加具有影响力,那么要是因为商标侵权而造成较大损失的,作为商标权利人要如何维权索赔呢?要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1、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确定赔偿数额的方式在适用时有先后顺序,首先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其次按侵权人的获利确定,再其次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最后适用法定赔偿。

2、商标侵权有惩罚性赔偿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对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无论按哪种方式确定赔偿数额,最终都可按实际查明数额的一至三倍获得赔偿。

3、确定赔偿数额的举证问题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曾经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的,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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